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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新房税费一、契税:总房款的3%1%:首次购房,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1.5%:首次购房,建筑面积90平米——144平米的普通住宅3%:非普通住宅或非首次购房在此特别提示,通常契税跟着首套付款一起缴纳,开发商代收,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发票。所以,购房预算需要将契税部分纳入其中。二、房屋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基金。购房者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均为1%,而开发商缴纳的维修基金会因商品房是否配备电梯而有所不同。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三、杂费1、银行按揭费用:如果是全款购房则不涉及。如果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要求缴纳银行按揭费用①抵押登记费:80元/户 ②贴花税:5元/户2、权属登记费: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征收标准为80元/套。3、交易手续费:①住宅征收标准为 建筑面积×6元/㎡②非住宅的缴纳标准为 建筑面积×18元/㎡二手房税费在介绍二手房税费之前,先普及一下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区别,两者的划分遵循以下两项原则,首先,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为及以下极为普通住宅。其次,容积率。容积率大于1.0为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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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1、契税:房屋均价低于各区房管局指导价格的收取标准为;(1)90平米以下且首套购房的=评估价格的1%;(2)90平米到144平米之间=评估价格的1.5%;(3)144平米以上或房屋均价高于各区房管局指导价格的契税收取标准为评估价格的3%。(所谓低评的意义就在于此了,交易以评估价缴税,差额部分单补给卖方,可以合理避税)天津市从3月1日起调整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天津市新规定以下三项标准为普通住房标准。(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三)住宅成交单价低于(含)各区标准指导价。2、营业税:本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的政策已经开始执行,营业税税率为5%,再加上结合在一起的0.5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事业发展费和防洪工程维护费共计5.55%。(1)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2)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3)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3、图纸资料费:20元。4、评估费:房屋评估价的0.5%。(一次性付款的免征此费用)5、担保费:按揭贷款免担保,只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需要担保;天津只有一家担保公司可以做公积金贷款担保,天津津房置业担保公司。公积金担保费按每年剩余贷款本息合计的0.12%收取,10年以上部分0.1%,20年以上0.008%。6、土地出让金:计税价格1%。(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免征此费用)7、产权登记费:80元,非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8、抵押登记费:80元。(一次性付款的免征此费用)9、转让手续费:6元/平米,非住宅18元/平米。10、个人所得税:1%(1)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按20%税率计算个税。(2)不能出示房屋原值,按房屋成交价1%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附:个所税退税规定个人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其所转让住房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待其一年内实际买房后,可以酌情退还纳税保证金。其一年内实际买房后,购房金额大于住房转让收入额的,可以全额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低于住房转让收入额的,可以按购房金额占转让收入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