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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妈妈其间一直没有找工作,然后说这个房子才给她改名过户,而且她一直没出去工作也没有存款。

    你好,我有件事想咨询您一下。我妈妈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她是最小的。我妈妈在我小的时候和爸爸离婚,法院把我判给了我妈妈,但是我姥姥生病,妈妈为了照顾我姥姥没有精力照顾我,我就和爸爸一起生活。照顾姥姥四年后,姥姥去世了。姥爷又生了病,就这样,我妈妈和姥爷在一起生活,又照顾了他十年,因为姥爷身边离不开人,我妈妈其间一直没有找工作,姥爷的工资卡却是我大姨把着,只有买生活必需品、药时才从那里花钱,平时说是照顾老人,其实每天也就呆两个来小时,其余时间都是我妈妈照顾。去年我姥爷也去世了,现在我的姨和舅舅们管我妈妈要8万块钱,然后说这个房子才给她改名过户,否则就不行。房子大概50平米左右。可我妈妈一直照顾老人十四年,邻居们也都能作证,而且她一直没出去工作也没有存款。这种情况怎么办?难道要一直付出的人反倒拿钱出去给他们吗? 北京市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5600390704

    发布于2018-02-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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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736449570 丨Lv 2
    涉及遗产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
    +1 2018-02-28 举报
  • ask1847844785 丨Lv 2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02-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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