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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里的老宅(泥房子)在被拆迁办工作人员的误导下已经签了同意征地协议、现在想反悔是否可以但征地的公告在2017年12月29日才审批通过根据以上内容我们是否可以反悔协议?

    家里的老宅(泥房子)在被拆迁办工作人员的误导下已经签了同意征地协议、现在想反悔是否可以。因为拆迁办工作小组明知道我们是泥土房的前提下一直都是以钢筋混凝土的价格和我们交涉的(泥土房是400元一平方、钢筋混凝土是1200元一平方),从开始交涉到签订协议之间一直都是围绕1200元这样的价格协商的、在所有签署的合同文件里并没有注明房屋的赔偿标准,直到赔偿款下来我们才知道实际收到的是按400元一平方给予(赔偿款已经收到,但是我们没有动里面的钱)。我们签署同意征地时间是在2017年11月份,但征地的公告在2017年12月29日才审批通过根据以上内容我们是否可以反悔协议 北京市

    拆迁办 房产纠纷 房屋 土地征收 举报

    提问者:cunzhe6

    发布于2018-02-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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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633736263 丨Lv 1
    您好,根据你的说法,签订的是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去拆迁办把空白协议拿回来,要求重新进行签订协商。
    +1 2018-02-27 举报
  • ask8749978548 丨Lv 0
    可以反悔的。。。。、
    +1 2018-0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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