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退还押金
于2017年5月在杭州租房,交付押金1700元,2018年2月由于工作原因,搬离杭州,搬离前1个月已经与房东沟通,并在对方同意下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避免由于自身搬离造成的房东损失,但房东还是不予退还押金。签署的租房合同中并无押金不退还的条款,只有一条是“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如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需向另一方交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我认为我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而且并非强行终止合同,押金应该退回,但对方不理会我发送的消息,我只能通过诉讼拿到我的押金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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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987131870
发布于2018-02-2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