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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香港人,深圳老家我父亲(已离世)的房子(农民房)只有房产证没有集体用地使用权证,可以怎样处理?

    民房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9906323962

    发布于2018-0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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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10689741 丨Lv 2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租住房后,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不予批准。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存在继承。你愿意取得宅基地只能是让县政府审批,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政府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可以随时对宅基地进行重新审批以便严格执行这一款规定,即政府不仅仅可以批准宅基地,还能够收回宅基地。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了一户一地的宅基地政策,另根据土地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农村村民建住宅,继承房子也不可以,利用房子阻挡不住政府收回宅基地,趁早不提继承<
    +1 2018-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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