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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转让系列的问题

    2010年,我家购买一位拆迁安置户的房子,当时价格商议好21万元,因为安置房只能5年后才能过户,于是约定先付20万元(写进协议的),付完钱字条上也声明过余下1万等到5年后(过户之后)给,结果现在已经8年,本安置小区没有办房产证的消息(听说可能直接就没有房产证),于是卖家向我要1万元的余款,如果给了这1万元且立下字条,等到以后过户的时候,假如卖家不认账继续要这1万元,因为协议规定过户后才应该给这1万元余款,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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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456965235

    发布于2018-0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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