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临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如何写?

    公积金

    提问者:ask7203304541

    发布于2018-02-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4150902505 丨Lv 1
    你好;各个地方政策并不一样,具体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见的提取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希望帮助到你。
    +10 2018-02-09 北京市
  • ask3142130773 丨Lv 1
    临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写方式: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或者让单位的人给你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10 2018-02-09 北京市
  • ask3419326624 丨Lv 0
    首先单位应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单位账户,然后为员工开办个人账户,每月个人交12%的公积金,单位补贴12%的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参照养老保险基数)同时存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所以你一个人是不能办理的。这个公积金是有条例管理的,不是保险。个人月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名称:来件处: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监制申请书编号:NO.申请人:身份证号:现住址:宅电:手机:办公电话:本人因办理公积金贷款事项,申请向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调取个人信用资料,并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事宜。特此申请申请人(签字)年月日请申请人用规范字体如实填写下表:姓名性别工作年限职称文化程度现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是否拥有自有住房(即拥有个人产权的住房)是否租赁公有住房住房贷款情况(曾经是否有过公积金贷款,是否已还清)备注。希望能帮助你
    +10 2018-02-09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