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在2014年买了两个车位,交了全款,开发商给我开出了预收款专用凭据,请问律师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https://m.fang.com/ask/ask_3056215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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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买了两个车位,交了全款,开发商给我开出了预收款专用凭据,请问律师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我在2014年买了两个车位,交了全款,开发商给我开出了预收款专用凭据,到2017年6月份到物业公司收车位的时候,物业公司说有正式协议不能收车位,我才知道没有正式收款收据和协议,我找到开发商补合同,开发商说补合同可以,车位早在2014年12月就交付使用了,那你这三年的物管费必须你自己承担,要不你就找买车位的营销员补这三年,请问律师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要找哪个部门诉求!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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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968857943
发布于2018-0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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