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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公积金装修额度以贷款人的综合资质情况决定。 公积金对公积金额度计算一般参考贷款人的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最终的贷款额度根据贷款人这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额度来确定。 ·贷款人还贷能力计算: 1. 计算公式为: *个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均有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注: (1)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2)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正规的评估机构评估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