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2016年8月离婚直到2018年1月没复婚,当使是为了买房办的假离婚我该怎么办?$https://m.fang.com/ask/ask_3045184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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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8月离婚直到2018年1月没复婚,当使是为了买房办的假离婚我该怎么办?
请问,我是2016年8月离婚直到2018年1月没复婚,当使是为了买房办的假离婚,现在成了真离婚,离婚协议是这样写的,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11岁归男方,女方不用付抚养费,随时看望孩子,小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付1500元抚养费,随时看望孩子,。财产分配,离婚后,男方给女方58万元,森林补助款男方给女方每年3000元。所有的债权债务都归男方偿还。之后又写了个借条男方借女方58万元每个月利息是1分2的利息,现在和男方要钱没有,房是他个人的,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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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094964486
发布于2018-01-2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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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小羽
丨Lv 1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需要看下您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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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135405992
丨Lv 2
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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