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https://m.fang.com/ask/ask_301841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018415
-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规定如何让规定的?
更多
租房
举报
提问者:jing0810
发布于2011-11-02
共2个回答
-
-
-
chun0810
丨Lv 2
第十条办法还明确,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拆迁安置房项目中配建和市本级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政府负责筹措资金;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筹措资金。
-
-
-
duola1987
丨Lv 3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规定,在商品住宅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由土地竞得者全额承担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