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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当初是用我和我哥还有我妈3个人的份额批的宅基地造

    我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当初是用我和我哥还有我妈3个人的份额批的宅基地造的,现在我哥嫂拿着我母亲的遗嘱要求房子完全过户给他们。我母亲是2013年突发疾病去世的,所提供的遗嘱是2005年立的,在2018年前我从未听说过有这个遗嘱的事。他们手上有相关的析产协议和公证书,但是基于我嫂子本身是公证处主任,我对这份遗嘱和公证书都存有异议。请问,我母亲的房子我有权继承吗?或者说,我对我份额下的宅基地是否有使用权?他们是否应对我有所补偿? 北京市

    房产继承 宅基地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5758137264

    发布于2018-0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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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234783216 丨Lv 1
    至少宅基地有您的份额或使用权,房屋有无您和您父亲的份额另论;其次,公证书如是你嫂子的公证处所出,可能存在一个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问题。
    +1 2018-01-12 举报
  • ask8442533750 丨Lv 2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 2018-01-12 举报
  • ask3228843785 丨Lv 1
    你好!您母亲没有权利处分您个人部分,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对遗嘱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具体建议您来电详说
    +1 2018-01-12 举报
  • ask4344320477 丨Lv 0
    需要按照遗嘱和产权情况
    +1 2018-0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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