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套如何认定?一套半房是多套吗?
我父母在拆迁期内去世的,85年买的平房一套公司的,另加隔壁半套是后来2001年我要结婚向别人要了半间房(那人是小干部不用买的房,空着的)绝不是套间),2002年房改向公司半间也买了,后面的半间有发票的,房产证办了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购买合同是两份,证上是分列两行填的,住宅40.517.8这情况能分两套房子吗?分两套有什么依据?不能是为什么?政府征收条款:征收范围内,一户多套住房的被征收户,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该户多套住房的总面积与以调换安置房,置换套数不得超过两套。多套如何认定?一套半房是多套吗?如认定是多套?产权调换不就是空话了吗?不讲两套,最少得一套半房还一套半房才对呀?没超过两套呀,为何要相加,只分一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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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478251809
发布于2018-01-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