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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母亲和父亲在我十三岁离婚,当时有一小房子,法院判决我跟谁房子给谁我有继承权吗?

    您好,我母亲和父亲在我十三岁离婚,当时有一小房子,法院判决我跟谁房子给谁,我跟我妈了,几年后我妈买了个80平的房子是用卖小房的钱买的,我又拿了四万,当时小房卖了Ⅱ万买大房15万,几年后我妈和我现在的继父结婚,这房子我继父有继承权吗?继父子女有继承权吗?我有继承权吗?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任红茹

    发布于2018-01-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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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6320155762 丨Lv 1
    如合法登记结婚您继父有继承权,您也有继承权,您继父子女目前没有继承权,但您继父子女可以继承您继父的遗产。
    +1 2018-01-06 举报
  • ask2861384204 丨Lv 1
    房子属于妈妈的婚前财产,产权归属你和妈妈
    +1 2018-01-06 举报
  • ask5191420850 丨Lv 2
    你可以让你妈妈立遗嘱,把房屋给你
    +1 2018-01-06 举报
  • ask8935533582 丨Lv 1
    你好,如母亲没有遗嘱,母亲的房产,可有继父和你均分,继子女如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可以继承。
    +1 2018-01-06 举报
  • ask3849064878 丨Lv 1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01-06 举报
  • ask1290626305 丨Lv 2
    按法定继承,你和你继父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1 2018-01-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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