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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一份居住区设计规范?采光权是什么?

    进门右边是过道,因为有梁所以过道做的不太满意,不知道用吊灯还是筒灯,不想太普通的。进门上面是平顶,过道有两个灯孔,一共三个灯孔 北京市

    灯具照明 居住区 采光 过道 举报

    提问者:阳光甜橙

    发布于2018-01-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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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1924663546 丨Lv 1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明确规定:绿地率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新区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的不宜低于25%。而且,并非种了草的地方都算绿地面积、都能计入绿地率的。
    +1 2018-01-05 举报
  • ask3661877357 丨Lv 2
    你好,楼房的采光权是我们公民作为普通的民居住户在住所所享用的一种权利,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但是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的,《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希望可以帮到你。
    +1 2018-01-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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