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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7月与租房东的房屋(营业房)用作开办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该房屋)在起诉期间的租金我们要付吗?

    2016年7月与租房东的房屋(营业房)用作开办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该房屋),租赁合同期为3年,合同中有一条为:如遇政府拆迁问题自动解除合同期。(乙方在租赁期3年内如遇拆迁,乙方可得4万元装修赔偿,3年后拆迁乙方放弃该装修赔偿)。现在2017年12月22号,政府的模拟拆迁率达到96%,拆迁是肯定的事了,但具体政府要求什么时候搬离或直接拆房子还不清楚。我想咨询一下律师:1、如果我们起诉,在起诉期间,房租到期,我们不继续交房租(因为在打官司),合同会解除从而导致我们无法获得赔偿款?2、房东赔偿的装修款我们是否能获得?3、还有就是如果胜诉了,在起诉期间的租金我们要付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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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882220186

    发布于2018-01-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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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561362055 丨Lv 1
    1、如果您拒付房租,房东有权与您解除合同,并要求您支付合同解除后您对房屋占有期间的使用费,费用以租金为准。2、您如果希望得到补偿费,要有明确证据证明租期内,房屋进行拆迁3、起诉期间的占有使用费或租金是需要支付的
    +1 2018-01-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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