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在广州,在没签租赁合约情况下,曾收住户2个月押金,如果对方开始拖租并有足够原因相信他们会赖着不走做法上合法合理吗?$https://m.fang.com/ask/ask_3000851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0008516
-
在广州,在没签租赁合约情况下,曾收住户2个月押金,如果对方开始拖租并有足够原因相信他们会赖着不走做法上合法合理吗?
在广州,在没签租赁合约情况下,曾收住户2个月押金,如果对方开始拖租并有足够原因相信他们会赖着不走,可不可以出信要求对方一个月后离开的同时还注明如果愈期不迁出要加租多少多少,然后如果对方不回覆又不迁离就以新租金追讨?做法上合法合理吗? 北京市
更多
户口迁移
租房
房租
押金
举报
提问者:ask6391327928
发布于2018-01-01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ask5760667984
丨Lv 1
您好 如果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的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