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我于2017年7月1日将房子出租,并收取7个月的房租3500元和200元押金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于2017年7月1日将房子出租,并收取7个月的房租3500元和200元押金,协议规定半年一付房租,租期一年,但没有规定违约金金额,现在房客告诉我她不租了,距到期还有5个月,造成我已交取暖费和冬季租不出去的损失,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房租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1280637605

    发布于2018-01-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287367111 丨Lv 2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 2018-01-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