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求帮助$https://m.fang.com/ask/ask_2998884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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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求帮助
先简单介绍下情况:我86年出生,父母91年离婚,然后在98年母亲以我的名义起诉我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现在父亲去世了,我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其他材料都没问题,在98年的那个抚养费的判决书上有如下的内容:“被告辩称再婚及有子女需要抚养” “法院鉴于被告再婚及有子女需要抚养” 。于是公证处要我去法院查该案的档案看我父亲是否提交了材料,如果有的话,不管是找材料里的人还是怎么做,这个公证流程还可以走下去。于是问题就出现了: 法院没有我父亲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管是再婚证明还是什么。同时因为98年之前我是和我父亲,我奶奶以及我一个姑姑一家人一起居住,所有人都没有我父亲再婚的记忆,所以基本可以判断当时我父亲所谓的再婚只是一个想要少给抚养费的理由。刚刚我又给公证处打了个电话,说只能在帮我去北京市民政局查查有没有记录,如果没有的话,我只能去做撤销公证的手续,之后怎么做他们也不清楚。我想了解现在要怎么继续下去?是否有办法要求法院更改判决里的内容呢?因为当时并没有提交相应材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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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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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超还怕的
发布于2017-12-29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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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717651236
丨Lv 2
你这种情况只能去法院要求法定继承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审查你父亲是否还有其他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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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17428031
丨Lv 1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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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967634846
丨Lv 2
更改法院的判决也是需要证据的。去查婚姻一下婚姻档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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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58945978
丨Lv 2
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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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6849971
丨Lv 1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可以通过法院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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