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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析产动迁继承维权

    宅基地带拆动迁时未析产,且土地使用证上权利人已经死亡,该使用证有两个户口,权利人户口死亡后已注销。动迁协议签署前,动迁公司提供给被动迁人一份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要求其余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权利,在其他继承人不愿签署声明后,被动迁人代表其户私自签署了动迁安置协议并拆除了争议房屋,没有给其他继承人任何补偿。现已二审终结,不支持请求撤销动迁安置协议,理由是:1、根据本次协议置换的 补偿安置口径,本次拆迁的被安置人口因为未享受过动迁安置的户籍在册人员,亡者不能作为本次协议置换的安置人员;2、继承人在系争房屋进行协议置换前并未进行析产,取得权利且户口不在系争房屋内;3、被拆迁人代表其户与动迁公司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带拆系争房屋手续合法;4、继承人对拆迁利益的分割和继承问题可另寻合法途径,主张权利。本次房屋置换采用货币补偿定向购房的形式,现在继承人能要求镇政府和动迁公司赔偿遗产份额吗?我们该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己 的权益? 北京市

    购房 土地证 户口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4635053176

    发布于2017-12-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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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921946152 丨Lv 2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动迁利益
    +1 2017-12-27 举报
  • ask7145472052 丨Lv 2
    您好,您的情况只能进行家庭内部的析产分割了。
    +1 2017-12-27 举报
  • ask5609101974 丨Lv 2
    不能;继承人内部对拆迁利益分割无法协商一致,自己到法院起诉内部人。
    +1 2017-12-27 举报
  • ask2770632488 丨Lv 2
    欢迎来电咨询
    +1 2017-12-27 举报
  • ask6085462648 丨Lv 2
    可以直接诉讼要求分割拆迁利益
    +1 2017-1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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