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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父母于2004年购买朝阳区一套房产,2005年父亲去世,2006年房本下来请问其他兄弟姐妹是否有父亲的遗产继承权?

    我父母于2004年购买朝阳区一套房产,2005年父亲去世,2006年房本下来,房本为母亲个人所有。2016年母亲将房产买卖过户到小儿子名下,请问其他兄弟姐妹是否有父亲的遗产继承权?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房产证 过户 举报

    提问者:有得赚

    发布于2017-1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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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8402878220 丨Lv 2
    因为是在你父在世的时候购买,所以是共同的夫妻财产。你母亲私下过户给小儿子 是无效的。
    +1 2017-12-26 举报
  • ask3342283567 丨Lv 1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1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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