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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什么?需要符合怎样的要求才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房 举报

    提问者:ask5662324472

    发布于2017-1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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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k9548254805 丨Lv 1
    一、北京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二、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1、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2、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3、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三、如何出售经济适用房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的房子,交过综合地价款,就变成商品房了)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四、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00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0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000×100=300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00000×1.5%=4500元的契税,以及300000×0.0005=150元的印花税。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五、经济适用房卖后还能否买经适房第一种情况,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出售给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人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第二种情况,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可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住房。2014年7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市住建委主任杨斌在对条例草案作说明时明确表示,现有的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备案已经关闭,在解决现有的约10万户轮候家庭后,北京市将不再建设经适房和限价房。经适房、限价房将退出历史舞台。
    +1 2017-1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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