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前院后院。起因,在1990前,后院吕经大队批准,在前院李的房建造房屋问律师行得通吗?
农村宅基地,前院后院。起因,在1990前,后院吕经大队批准,在前院李的房建造房屋,因地平大高,吕人工下降地平1、2米左右。当初,为防止以后前院李翻盖房屋时抬高地基,特让大队部进行过协调(有协议书)。1990后前院翻盖新房比后院吕房屋高九十多公分(地平),严重影响后院采光(冬至当天中午阳光照射窗户中间部位)。此后,两家予盾不断,持续升级,前院李甚至多次闯至后院吕的家中拆墙及打伤后院吕的家人,(吕家无奈,另造房屋,搬至别处居住),予盾持续至今。现因后院吕家子孙长大,房屋居住紧张,要搬回居住,考虑到老年人爱采光,想起诉前院。问律师行得通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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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350865770
发布于2017-12-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