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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如何免除房屋价值评估费用的问题

    一、父亲去世多年,现母亲年老。我兄妹二人打算放弃各自应继承房产的那些部分,而将其过户到母亲名下,使其享有全部产权。在继承过户办理时,房屋评估费用的计算和收取,应当按该房屋价值的全部计收呢?还是按我兄妹二人应继承并过户的那部分(即该房屋全价值的三分之一)来计收?二、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时,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请问:a、上述中的“双方”是指什么?是要求公证的我母子为一方、公正部门为另一方呢?还是我兄妹(赠与方)与母亲(受赠方)呢?在具体操作中怎样才能使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已达到免除评估费用的目的呢? 北京市

    房屋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ask9086410311

    发布于2017-1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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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36495822 丨Lv 2
    你的问题较多,可以与律师面谈。
    +1 2017-12-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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