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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纠纷

    2005年原山西转向器厂破产清算并公布了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其中有19亩的职工宿舍,食堂等土地没有被拍卖而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用于职工建房。到2016年底,该19亩土地开始进行开发,房地产开发商拿到了用于开发的所有资质文件,但是开发的房屋并没有按照2005年的处置方案的规定用于给原厂职工建经济适用房,而是开发成了商品房,面向市场销售。原厂职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

    地产 经济适用房 国有土地 拆迁补偿 举报

    提问者:ask7708503801

    发布于2017-1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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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发高烧rgre 丨Lv 0
    您好,入股保留当时的相关证据,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
    +1 2017-12-20 举报
  • ask8181605912 丨Lv 2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 2017-12-20 举报
  • ask1556970674 丨Lv 1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的情况,是否有相关的证据以及当时的方案,进行分析,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
    +1 2017-12-20 举报
  • ask2998407812 丨Lv 1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 2017-12-20 举报
  • ask2412943161 丨Lv 2
    如哟需要可委托律师代理
    +1 2017-12-20 举报
  • dafagaggfg 丨Lv 0
    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调查处理。。。
    +1 2017-12-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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