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人签定合同并全额付款,现开发商说合同

    2014年购房人与开发商签定的《购买住宅协议书》,签定协议时,已一次性全款付清;签定协议时,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购房人的房款由施工单位向开发商抵扣等额房款的工程款,施工单位向开发商开具了工程款收款收据,开发商向购房人出具了住宅全款收款收据。2015年-2016年因开发商资金不足,工程停工,2017年复工后,开发商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想问一下:1.购房人签定的《购买住宅协议书》是否有效?2.购房人要求开发商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交付所购住宅,法院是否支持? 北京市

    购房 房屋预售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shouhuo3

    发布于2017-12-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4231220050 丨Lv 2
    您好!我是喻平霞律师,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议不违法都是有效的,您说的这种情况我认为法院应该支持。
    +1 2017-12-19 举报
  • ask5245936661 丨Lv 1
    合同是有效的,你要求交付实际上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能否被法院支持需要看现实是否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及现实性
    +1 2017-12-19 举报
  • ask3697368706 丨Lv 2
    你好,如果已经取得预售证,合同有效,可以要求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具体可来电咨询。
    +1 2017-12-1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