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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家这个房子户主是我爷爷的,但买房的钱是我们出的,以前是4兄弟,死了1个应该按怎样的比例分?

    我们家这个房子户主是我爷爷的,但买房的钱是我们出的,以前是4兄弟,死了1个,现在他们要求按4个人分,这个合理不,应该按怎样的比例分 北京市

    购房 户主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8677505063

    发布于2017-1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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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8023940348 丨Lv 0
    需要用证据固定借款给爷爷的事实。或者证明是借名买房。
    +1 2017-12-16 举报
  • ask8321065236 丨Lv 0
    您好,请问是否有证据证明钱是谁出的。是是否是继承问题?您可来电咨询
    +1 2017-12-16 举报
  • ask1685590390 丨Lv 1
    您好,不动产以登记为主,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7-12-16 举报
  • FLW500 丨Lv 5
    您好,建议你们尽量协商解决!
    +1 2017-12-16 举报
  • ask8427428377 丨Lv 1
    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1 2017-12-16 举报
  • ask590491884 丨Lv 1
    是否有出资证据?
    +1 2017-12-16 举报
  • ask2844549724 丨Lv 1
    需要根据房产等级要求分割
    +1 2017-12-16 举报
  • ask8459456459 丨Lv 2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1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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