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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6194240993 丨Lv 2
    深圳二套房贷款政策谁了解:根据《贷款规定》,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部长万中沛进一步解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外,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界定,与商业银行“认房也认贷”的标准不同的是,公积金中心将“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首套房。
    +1 2017-12-12 举报
  • ask6783417681 丨Lv 2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1 2017-12-12 举报
  • ask1001114882 丨Lv 1
    深圳公积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说明:贷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最后以贷款申请人家庭中住房套数最多的家庭认定现有住房套数(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下(含)年利率是4% ,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是4.5% 。
    +1 2017-1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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