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采光权案件怎么收集证据?$https://m.fang.com/ask/ask_2987306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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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案件怎么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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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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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72752914
发布于2017-12-1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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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317278292
丨Lv 2
1。尽快的组织你方业主一起委托(律师)或直接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你们的房屋采光做出司法鉴定或评估。2。同是到法院起诉。3。同时技术性的利用媒体操作给与报道及暴光。但目前就侵犯采光权并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因此,建议参考下列因素来合理提出请求金额: 由于对采光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上,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的被侵害,因此,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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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793290366
丨Lv 1
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根据以上数据确定你家的采光权是否被剥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这属于相邻关系。《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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