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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血复活
丨Lv 0
申请步骤:(一)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及其他材料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扬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或《扬州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申请表》或《扬州市区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保障申请表》;(二)社区、街办进行初审并在各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经公示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签署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起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三)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限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对申请实物供应的家庭,发放《扬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并确定限购面积;对申请购房政策性补贴的家庭,发放《扬州市区低收入家庭购房政策性补贴凭证》;对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次月开始发放租赁补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妇户口异地的需提交结婚证);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离异、住房等有关证明。申请实物供应的家庭,在摇号供应前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死亡、离婚等),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重新审核申请家庭资格,不符合者取消资格。(四)2011年度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应保障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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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北京市限价商品房申请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第二步: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第三步: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第四步:备案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二、北京市限价商品房申请所需资料1、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限价房申请表;2、身份证的复印件;3、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户口管理单位另开具户口证明;4、婚姻证明;5、住房证明;6、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三、北京市两限房申请流程优先配售对象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的家庭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2、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序,优先配售给无房家庭;3、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且轮候3年以上(不含3年)的申请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以上就是北京市限价商品房申请流程的相关规定,对于两限房申请流程比较简单,只要按照政府公示的步骤一步步实施就好,这里需要提醒的是,限价房申请表的填写,一定要与事实相符,现在对于保障房申请审核趋严,不要因为填写上的不留意导致两限房申请无法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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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0
1.申请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廉租家庭专用)。2013年4月9日(含)以后,按保障性住房申请并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家庭,租金补贴资格在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时,申请家庭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经过街道、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两级审核时已取得资格,不再另行申请。2.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其他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审核流程1.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非廉租家庭专用),持《申请表》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1)申请家庭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复核表》,一式两份。(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与登记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一致。2.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完成期限:自手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