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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后,安置协议上有我的名字,还有舅舅,二姨,我妈还是卖房才有用?

    您好,我想问下,房屋拆迁后,安置协议上有我的名字,还有舅舅,二姨,我妈,姥姥,姥爷,每人当时是15平米,剩下的平米数交钱买下的, 姥姥去世,二姨小姨把姥爷,我妈,和舅舅告上法庭,要分姥姥的那份财产(房产,房主是姥爷),法院也已经判了,在房子卖了以后以后,4个子女,每人1/5,姥爷1/5, 安置协议上我的15平,就没有用了么?或者说什么情况下有用?还是卖房才有用? 北京市

    房屋 卖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风哥存档

    发布于2017-1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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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201132145 丨Lv 1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7-12-09 举报
  • ask8689404297 丨Lv 1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 2017-12-09 举报
  • ask9952160471 丨Lv 0
    你好,原先就有你的部分还是归你所有的,为共同共有
    +1 2017-12-09 举报
  • ask5869682177 丨Lv 2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咨询当地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1 2017-12-09 举报
  • 天马网吧 丨Lv 0
    您好,你姥姥的房产份额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1 2017-1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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