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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上半年租了一套房子给一位17岁的学生,租期是三年,每半年付一次房费我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和他母亲吗?

    律师您好,我上半年租了一套房子给一位17岁的学生,租期是三年,每半年付一次房费,今年8月份应付下半年房租,而下半年这个学生未付房租就帮走了,我现在已经受到了经济损害,可以让他赔偿吗?租房子时我们通过荣城房产中介公司于2017年1月16号相互签了租房合同,合同上都写着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当时承租方签完合同后,由他母亲银行转账转给我上半年的租金,我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和他母亲吗? 北京市

    租房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 房租 举报

    提问者:帅艳霞

    发布于2017-12-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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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07583809 丨Lv 1
    你好,可以诉讼主张赔偿损失、
    +1 2017-12-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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