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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种情况有权继承财产?

    第一种情况:如果房子是我爸个人的,他立遗嘱给别人或生前赠送给别人合法吗?我还有继承权吗?第二种情况:房屋属于父母共同财产,母亲有精神病,父亲是他的监护人。母亲没立遗嘱去世后,父亲是母亲那份房屋的继承人吗?但父亲不打算把所有房产给我,请问我有继承权吗?一定能得到母亲那份房子吗?还是所有房产?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屋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7468889960

    发布于2017-12-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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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1467616696 丨Lv 1
    一、你父亲可以立遗嘱给别人或者赠与别人。那样你就没有继承权了。二、你母亲的份额,你父亲、你都是法定继承人。你有继承权。你能得到母亲财产的二分之一,也就是整个房产的四分之一。
    +1 2017-12-06 举报
  • ask8029434751 丨Lv 1
    你好,房子是你爸个人的他有权处分,如果立遗嘱给别人或者赠与他人了,你对该房子就没有继承权了
    +1 2017-12-06 举报
  • ask5849587933 丨Lv 1
    第一种情况按遗嘱继承,第二种情况,你母亲遗产,你有继承的权利
    +1 2017-12-06 举报
  • gracie.l 丨Lv 0
    您父亲有权处分个人财产,涉及您母亲的份额,即便父亲是监护人,也不能做出损害您母亲权益的安排。
    +1 2017-12-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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