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本人在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南斗村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现政府要进行大建设拆迁

    本人在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南斗村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现政府要进行大建设拆迁。我是1997年捐资户口转到六安,2009年结婚,婚后一家三口连同女方父母(女方为独生子女)一直长期居住在该处(有村部开具的证明),2013年我一家三口的户口转入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岳父母的户口在2017年3月也转入该处,在我的户口本下,他们以前的老房屋在六安市于2014拆迁后跟开发商交涉进行货币补偿,现名下没有房产。另外在2015年我用该处房屋注册了一个公司,一直经营至今。按照村里口头宣传的政策,我属于祖居户,只能享受一家3口每人45平方的政策,其他什么都没有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岳父母是否能享受到回迁待遇,我这个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有拆迁补偿 北京市

    拆迁补偿 户口 房屋 回迁房 举报

    提问者:ask3395692022

    发布于2017-12-0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665144265 丨Lv 1
    你好,按照你们政府的拆迁政府执行。
    +1 2017-12-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