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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我父母增给女儿一套房子,女儿去世了,家中有父母外孙女,是女儿带来的,仗夫,请问咋样分配。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1533184820

    发布于2017-12-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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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7097990656 丨Lv 1
    要根据女儿的婚姻状况、赠与时间、家庭情况等因素具体认定了。
    +1 2017-12-05 举报
  • ask3200430962 丨Lv 1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未有遗嘱的,依继承法分割。外孙女可以代为继承。
    +1 2017-12-05 举报
  • 秦振东 丨Lv 3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12-05 举报
  • ask6228077396 丨Lv 2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12-05 举报
  • ask4956411291 丨Lv 1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未有遗嘱的,依继承法分割
    +1 2017-12-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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