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存量房交易税款计征申明怎样办?要走什么流程?$https://m.fang.com/ask/ask_2981490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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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税款计征申明怎样办?要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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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223684170
发布于2017-12-02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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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854845906
丨Lv 1
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100--200元,1、营改增不涉及不动产销售及房产租赁,所以营改增没有对存量房计税做规定2、存量房在计算营业税、房产税、转让时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按历史成本额及交易额计算相关税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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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140810001
丨Lv 0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交易,通俗地讲就是二手房交易,是指通过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再次买卖。存量房评估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又称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评估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准确度,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依照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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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25956951
丨Lv 1
存量房评估工作是“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对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的简称。2011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新国八条”,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市政府在“京十五条”贯彻落实意见中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会同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开展此项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和《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为此,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委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京财税〔2011〕418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运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措施。 对于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符合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申报价格征收各项税款;对于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价格征收各项税款。核定计税价格参照存量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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