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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公司就另行分配到附近分厂上班,也不想去。这样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要求公司赔偿吗?

    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公司就另行分配到附近分厂上班,也不想去。这样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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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64310388

    发布于2017-11-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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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816678737 丨Lv 1
    你好! 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 患病、负伤;3.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 失业;5.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1 2017-11-25 举报
  • ask2972107723 丨Lv 2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1 2017-11-25 举报
  • ask2495694620 丨Lv 2
    您好,公司给安置到分厂,只要安置合理即可。
    +1 2017-11-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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