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政府部门在我住宅小区一楼规划建农贸市场,规划图标注这块地是服务性质3、法律依据是什么?(来自乌鲁木齐住宅小区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2967240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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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在我住宅小区一楼规划建农贸市场,规划图标注这块地是服务性质3、法律依据是什么?(来自乌鲁木齐住宅小区小区)
你好!政府部门在我住宅小区一楼规划建农贸市场,规划图标注这块地是服务性质,公共设施设备部位,不计入住房公摊。请问:1、这快地的权属是全体业主还是房屋开发商?2、这块地能否办不房产证?3、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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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房屋
开发商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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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245467955
发布于2017-11-13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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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372055212
丨Lv 2
属于全体业主,公共部分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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