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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695744113 丨Lv 1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这时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告诉你这是为什么。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1 2017-11-12 举报
  • ask4420278449 丨Lv 2
    不是小产权房的买卖,而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因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的人,所以集体土地上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进行才有效,A不具备本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故没有资格购买该房屋,因此,本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从购买之时就无效。综上,从法律上讲,A不可能办理过户手续
    +1 2017-1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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