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是什么?买房都要认购书吗?$https://m.fang.com/ask/ask_2966720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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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是什么?买房都要认购书吗?
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是什么?求解释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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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qfly323
发布于2017-11-12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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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573254831
丨Lv 1
,你好!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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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952034238
丨Lv 1
交纳了超过20%的定金商品房购房定金其性质对于商品房认购书为违约定金,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并不能担保契约得以成立,仅能担保当事人积极诚实地订立契约。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违背诫信原则,存在违背商品房认购书或其他缔约过错行为时,方可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对于商品房认购书未确定之内容协商未果而一方拒绝签约,不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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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820093985
丨Lv 1
你好,对于购房者来说,一经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就依约负有一定的合同义务,须依约全面适当的履行。从商品房认购书来看,作为商品房认购书预订方的购房者主要有在特定的时间与开发商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正因为购房者负有如此的合同义务,所以购房者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进行约束。如果购房者在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后反悔,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为能全面履行商品房认购书还要准备好购房款,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照样构成商品房认购书的违约,如因无法交纳首期购房款而导致已经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难以实际履行,虽不会违反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却会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导致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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