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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父亲生前亲笔写的《立房屋分析字据》能不能算遗嘱

    我父亲1986年亲笔写了《立房屋分析字据》还盖了他,母亲与三儿和小儿的印章,大儿与二儿是没章的,文书说是四个儿子各执一份,后来可能大儿过世,这份字据一直没分发下来,2003年他是突发脑溢血去世,后由母亲交给我(小儿),因为文中有她住的2间平屋文上写的是她过世后是归小儿所有的。现在母亲已去世,我想办继承,大儿的子女提出他们也有份的,请问我能按这个字据办继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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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710293667

    发布于2017-11-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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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9408058008 丨Lv 2
    一般可以的,真不行,可以起诉确定的
    +1 2017-11-01 举报
  • ask9973265061 丨Lv 1
    你好!如果字据已经遗失,可能很难主张。
    +1 2017-11-01 举报
  • ask5050930575 丨Lv 1
    要具体看字据的内容,是否可作为遗嘱。
    +1 2017-11-01 举报
  • ask3162280589 丨Lv 2
    需要看你母亲住的2间平屋的所有权是你父亲所有,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简而言之,是你父亲一人所有,你可以依据遗嘱继承,如果是父母共同的财产,父亲并不能单方将平屋立遗嘱由你继承。
    +1 2017-11-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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