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父亲1993年自建五间平房住房,只有我唯一一个儿子。1995年再婚后搬到女方家居住病逝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https://m.fang.com/ask/ask_2956460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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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1993年自建五间平房住房,只有我唯一一个儿子。1995年再婚后搬到女方家居住病逝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
父亲1993年自建五间平房住房,只有我唯一一个儿子。1995年再婚后搬到女方家居住,并把户口迁移女方所在村庄。居住房屋为女方的婚前房屋,女方有两个女儿。他俩婚后没有共同的孩子。现在父亲病逝后,父亲婚前的房屋,女方是否有继承权和产权?病逝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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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54150632
发布于2017-10-30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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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571014944
丨Lv 1
您好,女方是我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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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323141055
丨Lv 1
你好,配偶有继承权的,由被继承人共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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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57003415
丨Lv 2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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