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们是国有企业改革职工,于2012年将安置费投入新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应当怎么办?

    我们是国有企业改革职工,于2012年将安置费投入新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但公司两任法人代表至今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也未签发股权证明书,我们应当怎么办?谢谢 北京市

    房屋登记 举报

    提问者:ask9689066

    发布于2017-10-2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269431719 丨Lv 2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登记条例将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公司不予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享有公司股权并请求公司股行登记义务
    +1 2017-10-2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