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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的担保问题

    1、二手房卖方在银行还有欠款,买方的首付款可以覆盖卖方在银行的欠款。买方先存首付款到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担保公司就进行担保放款,然后帮业主赎楼。所以,担保公司的担保费要按照买方的贷款金额*1.5%算。请问,这样合理吗?因为这种情况下,我的理解担保公司垫付应该是卖方的欠款部分,是否应按卖方的欠款部分收取担保服务费才是合理的?2、银行的贷款审批需要卖方先存入首付款才能开始审批,这点没有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说明,买方是否可以不履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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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黑客阿飞

    发布于2017-10-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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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00872312 丨Lv 0
    这个担保费是可以协商确定的,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1 2017-10-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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