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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针对装修公司)1.需出具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提交证件复印件。2.需具备良好服务态度,不得回避问题,或出现其他恶意行为。3.接收业主信息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业主,及时上门服务。4.原则上量房后3个工作日出具设计方案。5.报价方案需透明准确。6.谈定订单后,需与装修业主签订正规的合法合同。7.施工期间不得无故添加增项,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8.工程须有验收记录,包括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验收、竣工验收等。9.不得无故减少或更改工艺流程。10.其他不得欺骗业主或违反施工规范的不良行为等。(针对业主)1.服务态度差出现问题不解决,互相推诿。2.报价不透明,故意缺项漏项。3.施工期间出现恶意增项。4.无故减少或更改工艺流程。5.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无验收。6.偷工减料,私自更换、变卖材料。7.无故延长工期,未有任何说明。8.其他造成的不良体验及损失等。投诉类别:1.服务态度类投诉包括分单后不服务、服务态度差出现问题不解决、互相推诿,以及其他造成业主不良体验等行为。2.工艺欺骗类投诉包括报价不透明、故意缺项漏项、恶意增项、偷工减料、无故减少或更改工艺流程、无验收,以及其他欺骗业主的行为等。3.工程质量类投诉包括地面和墙壁开裂、空鼓,电路问题,水路问题,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以及其他造成业主损失的质量问题等。处罚措施:1.服务态度类投诉:每投诉一次扣1分。2.工艺欺骗类投诉:每投诉一次扣2分。3.工程质量类投诉:每投诉一次扣6分。扣分标准:1.1分等于800元,总分12分;2.扣6分及以上停止派单1个月,扣9分及以上停止派单2个月,扣12分终止合作;3.扣分达6分,补交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扣满12分,除终止合作外,扣除全部保证金。注:如有业主投诉,搜房网客服核实后,相应扣分记录将展示在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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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首先应审核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装修押金的收取及退还是否进行了约定。 如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业主装修房屋的,物业公司有权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有权对业主在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加以制止,但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因此,在后一种情况下,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押金;如果物业公司拒不退还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但具体诉讼方案需结合相关证据来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