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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去年7月10日,全面取消限购,9月30日,央行层面也出台了相应的限贷放松的政策,给予购房市民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但是三套房贷款在具体落实上有一定的差距。1、由于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在二套房认定方面的不同,在济南房贷市场上出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和商贷“认贷不认房”共存的局面。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只看购房者名下的房产套数,而不看其贷款记录。也就是说,如果居民名下已有两套房产,无论此前有几次购房贷款记录,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都算三套。目前正在执行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第三套房是停贷的。2、商业贷款方面,虽然已经放开了三套房的贷款,真正落实该政策的银行很少,就算有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在首付、利率、征信方面也都有较高的要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南市相关支行负责人表示,该行三套房政策放开,购房市民在申请时,前两套房要么没有贷款,要么贷款已经还完,此外新购自住住房要交不低于五成的首付,利率方面也要上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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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上海改善购房贷款政策介绍: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3、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本次调整政策自管委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文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