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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年前我把位于市区的房子,以十三万元钱卖给我朋友,收到百分之八十的房款行吗?

    二年前我把位于市区的房子,以十三万元钱卖给我朋友,收到百分之八十的房款,二年内也没收到余款,至房产未过户。现在我想不卖了,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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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qxa1999

    发布于2017-10-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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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659283387 丨Lv 2
    要看合同约定,可以提出解除。建议带上合同当面咨询
    +1 2017-10-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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