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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全体员工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写明的也是北京。今年8月15日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我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全体员工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写明的也是北京。今年8月15日,我公司收到上级股东单位通知,对我公司进行合并重组,将我公司整体吸收合并到河北廊坊一家公司; 9月20日,合并后公司领导忽然来到北京公司召开全员大会,口头宣布要求9月25号前必须到廊坊公司报道,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工资待遇暂时按照现标准执行,今后再议。我现在想咨询的问题:1.合并后的公司单方面宣布到河北廊坊上班是否涉及违约,我们可否要求经济补偿。2.如果可以申请赔偿,我们现在需要保留好哪方面的证据。如果要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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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481231315

    发布于2017-10-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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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59898035 丨Lv 2
    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1 2017-10-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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