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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农转非”的问题

    我们四川南充高坪镇这一带的郊区要转户了,我们生产队的队长和国土局的几个主任还有几个区上的干部要我们转户,征用我们村上的土地,给我们18岁以上的1万1千,25岁以上的给1万2千,35的给1万3钱45以上的给1万5钱,未满18岁的6000。我们村里大多数人都要求不转户,但今天上午开会的那几个干部和队长都说强制性转户,他们这样做对吗,还说根本不让我们签字,就直接给我们转了,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吗,补充,我们这里要建成市区,我们地处黄金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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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鹤心飞翔

    发布于200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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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静水流深forever 丨Lv 3
    既要转飞也要转工才行,有了工作才有保证,才解除你们的后顾之忧。
    +10 2007-05-20 举报
  • 智慧de眼 丨Lv 3
    如果你那边确实需要转,或者今后对单位、工作有何影响,那你就转了吧!具体办理程序:先将结婚证拿到手,到部队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现在有关法律规定,农转非可以,但真正你想非转农就不允许了,到时候你农村的田、山等与农民有关的一切东西都没有了。
    +10 2007-05-20 举报
  • 淡淡de伤痕 丨Lv 3
    很多地方政府都是暗箱操作,哄一个是一个。
    +10 2007-05-20 举报
  • 超级小兔儿 丨Lv 3
    你知道吗?被征地农民享有哪些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同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被征地所在村、组予以公告。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在施工场地悬挂。同时该意见又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应当认真研究,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及时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和采纳情况,由市、县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最终确认。怎样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规定,被征地农民看到征收土地公告后,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权属证书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还应当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的副本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如何保证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土地管理法》对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征收其他土地,各省(区、市)都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补偿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如何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作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决定》明确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决定》还要求,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被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被征地农户公开。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制作 国土资源报社、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新闻宣传处提供资料
    +10 2007-05-20 举报
  • kiss诱惑 丨Lv 3
    1.土地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转户的前提是,被征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经省级政府批准,原有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也就是说,要你们转户必须有你们村(组)的土地已经被征用的合法文件,即被征地在前,而转户在后.2.现在你们那里的做法明显是前后的程序出现了错误,即先让转户,然后征地,通过转户使你们失去对本村(组)土地享有的合法收益的权力,不合法.3.建议你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共同请位土地法方面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0 2007-05-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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