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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爸爸生前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做了公证,第二份没有做公证,但在遗嘱里面注明了以此次为正式遗嘱请问法律上认可哪份遗嘱呢?

    爸爸生前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做了公证,第二份没有做公证,但在遗嘱里面注明了以此次为正式遗嘱,其他遗嘱作废,按了手印,签了名字日期,有不动产复印件,请问法律上认可哪份遗嘱呢?第二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应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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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007952775

    发布于2017-10-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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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7476810105 丨Lv 2
    第一份有效,如果要撤销第一份的,只能通过公证撤销,不能自己约定。
    +11 2017-10-01 举报
  • ask2853201734 丨Lv 0
    你好,一般以公证的为准的。
    +1 2017-10-01 举报
  • ask6118664075 丨Lv 1
    一般是以公证遗嘱为准。要撤销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正撤销。
    +1 2017-10-01 举报
  • ask7710167413 丨Lv 2
    按公证遗嘱执行。
    +1 2017-10-01 举报
  • ask1620518181 丨Lv 2
    第一份公证的有效
    +1 2017-10-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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